黄石市群众艺术馆民主生活会制度
时间:2018-07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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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,每半年召开一次,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增加会议次数。
二、民主生活会应遵循"团结-批评-团结"的方针。
三、召开民主生活会前,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:
1、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。
2、广泛征求并反馈群众意见。
3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、党员与党员之间互相谈心交心。
四、民主生活会中,应做好以下工作:
1、认真进行党性分析。
2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3、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。
五、民主生活会后,应做好以下工作:
1、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、梳理归类,制定整改措施。
2、接受干部群众监督,及时通报情况。同时将综合情况报告和整改措施报局机关党委。
3、加强督促检查。抓好相关责任人整改措施的落实。
六、党员领导干部应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。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,应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。
七、党员组织生活会情况要做好记录,包括活动的时间、地点、应到人数、实到人数、缺席人及原因、主持人、记录人、活动内容等要详细记入《群艺馆党建工作台帐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