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石市群众艺术馆党员发展制度
时间:2018-07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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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确定发展对象,先由党支部按党员标准和本人表现进行讨论。从培养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发展名单,在集中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党的发展方针和局机关党委的要求,研究确定发展对象。
二、对初步确定的发展对象,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党外群众的意见。凡是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低者,不能列为发展对象。
三、发展对象确定后,由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,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态度;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;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。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。
四、党支部根据发展对象的培养、教育、考察、群众意见、政审等情况,认为基本具备入党条件后,经支委会研究同意,写出综合材料,报局机关党委审查。上报材料包括:①申请人入党申请书;②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》;③积极分子学习培训表;④政审材料;⑤党支部意见。局机关党委经过认真调查和考核,对是否同意发展给以负责的答复。审查合格者发给《入党志愿书》由党支部负责履行入党手续。
五、办理入党手续,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。召开支部大会应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。通过后,党支部应及时填写支部大会意见,并将《入党志愿书》和有关材料报局机关党委。